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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本報記者阮占江
  □本報通訊員廖劍聰李莉
  2003年以來,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135件166人,審查批准逮捕案件5351件8597人,審查起訴案件5571件9237人,無一起案件被判決無罪,無一名幹警因涉嫌違法違紀被查處。
  “一切形式的冤假錯案,其核心都是案件質量出了嚴重錯誤。夯實了質量基礎,就從根本上堅固了防止冤假錯案的底線。”岳麓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卜雪凡告訴《法制日報》記者,為確保案件質量,該院在執法辦案中,積極踐行人權保障理念,堅持疑罪從無原則,始終堅持“兩個到位”,著力糾正“兩個觀念”,嚴把程序關、實體關和法律適用關。
  “兩個到位”是嚴格認真審查案卷材料,對證據的實質及收集的主體、程序、形式等做到全面核實到位;對只有被告人供述,沒有其他證據的“孤證”等不具有關聯性、真實性、合法性的證據,堅決排除到位。著力糾正的兩個觀念是“重實體、輕程序”和“重辦案、輕管理”的觀念。
  據介紹,為排除疑點爭議,該院始終堅持業務科長和副檢察長對所有案件均查閱原捲,對於簡單無爭議或爭議不大的案件查閱案卷的主要證據部分,對於疑難複雜案件或爭議較大的案件做到全捲查閱。2004年1月至今年6月,該院共辦理提請批捕和審查起訴案件10922件,業務科長和主管副檢察長查閱案卷15000餘件。
  “創建行之有效的案件質量機制,是防範冤錯案件的重要保障。”該院副檢察長唐悅喜介紹說,為科學規範辦案流程,該院先後創立了交叉審查、現場察看機制、會面求證、風險預警、小組討論、案後分析等7項辦案制度,嚴把證據審查關,構築起一道道有效預防冤錯案的防護網。
  葉秋林等58人組織、領導傳銷案,是長沙警方查獲的涉案資金上億元的跨省傳銷系列案之一,因警方取證方向側重於嫌疑人發展下線人數,而對嫌疑人組織、管理了多少下線取證不足,導致多名應屬於刑事打擊範圍的“高級經理”等高級別傳銷人員,因組織管理職能方面的證據不足而達不到構罪標準。該院經過長達4個月的補充偵查,補充完善了諸多關鍵證據,最終向法院起訴了39人,對證據不足的11人作存疑不訴處理,對剛剛達到追訴標準的6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,對未到案的兩人建議公安撤回移送審查起訴。
  “我院的司法實踐歸結起來,就是轉變觀念、強化措施、創新機制,用對黨、對人民、對法律高度負責的態度,堅守防止冤錯的司法底線。”岳麓區檢察院檢察長盛智告訴記者,11年來,該院始終堅持依法獨立辦案、監督制約為重、法律效果為先的司法底線,有效維護了司法的公平正義,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。
  本報長沙7月18日電
  (原標題:岳麓檢察連續11年無罪判決零記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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